摘要:
这样的消息已经不稀奇了,我等都清楚,我们这个肏蛋国家可以让矿难不断,可以让反强拆的公民自焚,给英勇反抗强奸的巾帼英雄判刑就不稀奇,回想邓玉娇,若不是网络铺天盖地的声讨,邓玉娇会有罪无刑吗?
这一次,没了网民的救援,宋丽就没办法无刑了。英雄宋丽的故事是这样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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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21日22时,洛阳市洛尤区关林镇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,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,被刚吃完夜宵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,江某遂后捂住宋丽的嘴将其拖进路边树林深处实施强奸,在就要被插入的时候,宋丽突然一个打挺导致江某的生殖器折断,强奸未遂的江某因失血过多而死亡。
2010年3月26日,洛阳市洛尤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,宋丽被判刑6年并赔偿8.8万元。法院判决的理由是宋丽在被强奸时疏忽大意没有预见,而且宋丽在事后未及时拨打120求救,也没有及时报案,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导致江某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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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好,很好,这让我们看到了玉娇龙本应有的下场,无论法律怎么写,无论宪法如何强调人权,也无论狗官们嘴上怎么叫唤,事实都是冰冷的——我们都必须拥护强奸,否则就要为强奸付出代价。
表面上,这是一个女人反抗强奸的悲剧,当然,她如果不反抗,就也是悲剧,只是那是她一个人的悲剧,如此,便是所有女人的悲剧,女人之外便是所有公民的悲剧,或者说所有不是狗官或资本家的公民的悲剧。
这里显然有一个政治的隐喻:一个政府人员强奸了一个女人,这个女人反抗强奸并且成功杀死此人,然后女人获刑。把女人换成公民的话也是一样的,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世界。
鲁迅当年常常讲,我已经出离于愤怒了。确实,怒火中烧却无法雪耻,留下的便是岩浆逆流般的平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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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丽英雄啊,你受辱了!不过你不是在自己受辱,你是在替女人受辱。
女人啊,你受辱了!不过你不是在自己受辱,你是在替人民受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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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英雄毕竟是英雄,即使逝去也会为后人留下火种。姑娘们,今后如果被强奸的话,英雄宋丽教给你们一种反抗的方法,当然,这种方法仍然无法逃脱侮辱的结局:
腰部打挺,而且要突然!不是总有人喜欢强奸吗?那么来吧!姑娘们,锻炼身体,锻炼腰肌,让这些自以为是的鸡巴在你们的阴道里断裂吧!
如果腰部不好练,还有更简单的,直接用嘴,反正手无寸铁时体力无法抗争,莫若诱敌深入、破釜沉舟,伪装口交,看看哪个的鸡巴比你的牙硬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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